孕妇产假多少天

孕妇产假多少天

我国对于女性在怀孕期间,是有一定的福利待遇的,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假期,而且在休假时间里,用人单位还要发放工资,不得辞退员工。但是很多女性对于这个假期不是很了解,更不用说合理都使用了,那么孕妇产假多少天?

孕妇产假多少天

国家规定产假天数具体如下:

1、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。

2、难产,增加产假15天。

3、生育多胞胎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

4、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。

5、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。

6、晚育产假,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。

产假的分类

1、必须享受的假

产假:98天+30天/15天(晚育)+15天/30天(难产)+15天(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)

产前检查: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(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),应算作劳动时间。

产前工间休息:怀孕七个月以上,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,不得安排夜班劳动。

授乳时间: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,每次30分钟,也可合并使用。

2、可以请的假

产前假:怀孕7个月以上,如工作许可,经本人申请,单位批准,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。

哺乳假:女职工生育后,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,由本人提出申请,经单位批准,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。

保胎假:医生开证明,按病假待遇。

3、晚育假、晚育护理假

晚育产假的规定于2016年1月1日起已经取消了,修正为:“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。”

4、授乳时间哺乳假

女职工生育后.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(包括人工喂养)。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,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。

女性在怀孕期间依法享有休息产假的权利,如果用人单位不给予假期或者在女性怀孕后无由辞退的话,可以采取劳动冲裁的方式,获得自己的合法权利。如果用人单位不按劳动仲裁的结果执行的话,可以去当地的法院起诉,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
*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,仅供阅读参考。如有不适,建议立即就医,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、治疗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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