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假和哺乳假一起多久

产假和哺乳假一起多久

女性在怀孕生产之后,根据国家的规定,是可以有生育休假的,这样对产妇以及新生婴儿是非常有好处的,有利于产妇身体的恢复,以及新生婴儿可以健康成长,因此对于所有产妇来说,最关心的就是,产假和哺乳假一起多久?下面来了解一下。

国家一般规定的产假是98天,但如果产妇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难产可以增加15天,如果是多胞胎妊娠的,每多出生一个婴儿可以增加15天,并且产假正常是从分娩前一或两周开始,至产后两个半月或三个月结束,其中晚婚晚育女性还可延长至四个月,因此产假应根据产妇的具体情况来定。

而哺乳假婴儿出生后满一周岁前,妈妈休完产假返回上班,在工作日期间,每天有两次0.5小时授乳时间,共1小时,可以合并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,如果是多胞胎生育的,每需要多喂奶一个婴儿的,需要增加哺乳假30分钟,同样可以合并或分开使用。

女性职工在休产假,用人单位是不得以其为理由降低工资待遇,或者无理情况下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,而且女性生育是纳入到国家生育保险当中,相关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的发放都是国家负责,另外哺乳假也是有合理依据的,公司不能以哺乳假为理由,影响女性晋级、工资调整等。

*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,仅供阅读参考。如有不适,建议立即就医,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、治疗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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