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假什么时候开始请

产假什么时候开始请

产假原来可以这样放,你还不知道?其实产假怎样放,取决于孕妇自身的身体状况。一些妈妈在怀孕的第7、8个月就开始在家休养安胎、一些“强壮”点的妈妈却可能坚持到宝宝出生的当天或者前一天才正式开始产假。

一、必须享受的假

1、产假:98天+30天晚育假+15天(难产)+15天(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)

产前检查: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(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),应算作劳动时间。(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、缺勤等,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)

2、产前工间休息:怀孕七个月以上,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,不得安排夜班劳动。

3、授乳时间: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,每次30分钟,也可合并使用。

二、可以请的假

1、产前假:怀孕7个月以上,如工作许可,经本人申请,单位批准,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。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,单位应批准其休假。如上海市规定“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、严重的妊娠综合症、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,本人提出申请,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。”

2、哺乳假:女职工生育后,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,由本人提出申请,经单位批准,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。

3、保胎假:医生开证明,按病假待遇。

4、晚育假、晚育护理假,遇法定节假日顺延。

5、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。

6、晚育假,根据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规定处理。例如,广东省为15天,上海市为30天。晚育假包括双休日,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。

7、授乳时间哺乳假:女职工生育后,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(包括人工喂养)。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,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。多胞胎 生育者,每多生一胎,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。女职工生育后,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.由本人提出申请,经单位批准,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。(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)

小编觉得,如果身体条件允许,最好还是把产假放在宝宝出生的时间前一两天,这样一来,宝宝出生之后就有更多的时间跟宝宝相处,何乐而不为?而且怀孕期间把注意力分散开来,对孕妇的情绪也是有益的哦。

*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,仅供阅读参考。如有不适,建议立即就医,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、治疗为准。
相关知识
相关百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