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前诊断什么时候做好

产前诊断什么时候做好

将近十个的妊娠期,准妈妈们在一点一点地适应身体的不适,肚子的宝宝在不断地快速成长,在接近生产的时候,那一份激动可是非常大的了。在生产前,准妈妈还需要进行产前的诊断,那么,这个产前诊断是需要在什么时候做呢?

怀孕早期:在确诊怀孕并停经12周内。到相关妇产科机构建立《孕产妇保健手册》,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。主要包括记录既往病史、月经史、妊娠史、药敏史、家族史等;了解有无影响妊娠的疾病或其它问题;通过全身检查了解孕妇发育及营养状态;通过妇科检查了解子宫位置、大小,确定与妊娠月份是否相当,以及注意有畸形和肿瘤、无生殖器炎症;化验血常规、乙肝表面抗原、、肝功尿常规、梅毒筛查、肾功等及心电图检查。

怀孕中期:每四周(16、20、24、28周)进行一次检查。包括体格检查(腹围、宫高体重、测量血压、胎心率),并注意有无下肢浮肿,复查妊娠糖尿病及时筛查妊娠高血压病和尿常规,复查血常规及时发现妊娠合并贫血;此外,在怀孕15-20周建议做神经管缺陷和唐氏综合征的血清学筛查;怀孕20-24周建议做B超筛查胎儿体表畸形;怀孕24~28周建议做妊娠合并糖尿病筛查。

怀孕晚期:第28-36周,两周检查一次;第36周以后每周检查一次。除了继续怀孕中期各项体格检查,注意检查胎位,如发现异常及时纠正;记数胎动并记录;建议定期做胎心监护;适时复查B超,观察胎儿生长发育情况、胎盘位置及成熟度、羊水情况等。

有一些准妈妈可能会认为产前检查是没有必要的,可能其中还有担心检查会对宝宝有不好的影响。但是,这个产前检查是非常有必要的,在分娩的过程中,准妈妈们的身体状况是起到主要的影响作用的,医生可以根据检查报告的内容给出合理的建议。

*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,仅供阅读参考。如有不适,建议立即就医,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、治疗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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