妊娠合并重症肝炎症状

妊娠合并重症肝炎症状

重症肝炎是一种严重肝脏疾病,可引起肝功能衰竭。如果在怀孕前已经患有肝炎疾病,由于怀孕期间母体肝脏功能负担也会加重,会诱发重症肝炎,一旦妊娠合并重症肝炎,如果不及时进行治疗,病情发展迅速,容易造成母婴死亡,那么妊娠合并重症肝炎症状。

妊娠合并重症肝炎症状

妊娠合并重症肝炎病情进展迅速,可发生于妊娠各期,但因妊娠晚期肝脏负担加重,发生于妊娠晚期更为常见。其症状主要表现为乏力、纳差、恶心、呕吐、腹胀、尿黄等;体征上主要有皮肤及巩膜黄染、肝脏缩小、肝臭、腹水等;因凝血功能障碍,患者有出血倾向,可见皮肤出血点、瘀斑、黏膜出血、阴道出血等;妊娠合并重症肝炎患者病情进展常伴随肝性脑病或肝昏迷、中毒性肠麻痹,出现其他并发症如肝肾综合征、产后出血,弥漫性血管内凝血、感染等,以上并发症常导致重型肝炎孕产妇死亡;并发症越多,孕产妇生存率越低。

妊娠合并重症肝炎怎么办

治疗妊娠合并重症肝炎患者,建议及时尽早转至有救治危重症孕产妇条件的医院实施救治。

1、 妊娠早期:因妊娠期肝脏负担加重,妊娠合并重型肝炎预后较差,且不利于胎儿生长发育,一般建议适当治疗后终止妊娠。

2、妊娠中晚期:重症肝炎经积极治疗24~48 h后迅速终止妊娠。因母儿耐受力极差,过度的体力消耗可增加肝脏负担,且肝昏迷难以配合分娩用力,分娩方式以剖宫产为宜;麻醉方式一般选择气管内全身麻醉,但气管内全身麻醉药物代谢慢,术后残留多,需要较长时间的支持治疗。

通过本文以上的介绍之后,各位育龄女性应该认识到妊娠合并重症肝炎的危害,因此在计划怀孕之前,一定要到医院进行详细的身体检查,提前将不利于怀孕的因素排除,并且应当在调理好身体后,再考虑怀孕,这样才能减少孕期发生疾病,保证母婴安全。

*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,仅供阅读参考。如有不适,建议立即就医,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、治疗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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