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产假延长30天

南京产假延长30天

南京市一个美丽的城市,南京市的人民生活安逸而且幸福。南京市在2017年10月27日发布了新政策,将产假延长了30天。很多孕产妇都希望自己的产假可以更长一些,这个政策的出台让很多孕产妇欣喜不已。本文将详细介绍一下南京产假延长30天的规定。

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第321号

《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》已经2017年10月27日市政府第1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。

2017年10月30日

11月1日,南京市政府公布了《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》。

根据该决定,南京对本市现行有效的107件政府规章进行清理,其中29件政府规章予以废止。

其余予以修改,其中就包含《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》,修改后的规定明确了婚假15天,女方产假延长30天,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的规定。

此次《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》(第222号令)按照上位法作出修改,其中将第二十四条修改为“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,可享受婚假十五天(含法定婚假三天);

符合《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,延长产假三十天,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。

上述假期视作出勤,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,不影响福利待遇。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上述假期。”

法规修改后,市民休婚假和产假的待遇更加明确!

另外,南京市政府还公布了《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》,对本市现行有效的34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。两项决定都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。

本文详细介绍了南京产假延长30天的规定。如果你是一位南京市的市民,那么你肯定是有福气了,从2017年的12月1日起南京市户籍的孕产妇可以享受到更长的产假,产假延长达到了30天,如果你在规定之后生产那么你可以享受更长的假期哦。

*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,仅供阅读参考。如有不适,建议立即就医,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、治疗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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