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么办

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么办

很多妈妈都不清楚,这个证明到底应该如何办理。

妈网网友hryang2004:外地户口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哪里办?在计生办说是在户口所在地办,但我们那边说我嫁出去了,不知道我在男方有没有生过孩子,没办法帮我办这个证哦,让我去男方办。我在想男方又没有我的户口,怎么帮我办呢?有没有妈妈办好了这个证的,能说一下流程吗,到底在男方还是女方办的呢?

有妈网网友给出了答案,妈网网友onlyliudi:在你的户口所在地办,不管你有没有结婚,你的户口在哪里,就在哪里办那个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。我就是结婚了,但户口还在娘家,就在我户口所在地办的。我们那里需要的资料是,街道或者村记以上单位的生育证明,身份证原件,户口本原件。免费办理的!

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30日以上,赴异地从事务工、经商等活动或者居住生活的成年育龄妇女(年龄在18至49周岁之间),应当凭所在单位或者村(居)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和本人合法的婚姻、身份证件,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。育龄妇女在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后,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《婚育证明》,时间一般不超过五个工作日。

下面,我们来详细看一下这个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底要怎么办理呢?首先,你需要准备下面这些资料:

1、村(居)出具的《外出人员计划生育证明》。

2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。

3、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。

4、已婚人员提交《结婚证》。

5、已生育子女的,提交避孕节育措施情况汇报。

6、违法生育的,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。按照《流动人口管理办法》规定,不按规定办理《婚育证明》的,经其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后,逾期仍拒不补办的,由现居住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,并处500元以下罚款。

办理条件如下:

符合下列条件的,可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其办理临时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,并将办理情况通报其户籍地:

1、经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核实,流动人口的婚姻、生育信息完整、准确的。

2、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,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。

3、已采取绝育措施的。

4、已在现居住地购买住房的,并办理《住房产权登记证》的。

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,仅在办证机关所在县(市)范围内有效,有效期不超过三年。

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图

办理流程如下:

1、本人向所在村(居)委会提出申请,填写申请表村(居)委会进行登记备案。

2、户籍所在地乡镇(街道)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审核,对提供资料齐全的,及时办理《婚育证明》。

3、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,应当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查验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。

4、现居住地对未持有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全国统一格式的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的成年流动人口,发给当事人《限期补办婚育证明告知书》,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补办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。在限期补办期间,现居住可为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办理临时《婚育证明》:

(1)经核实、婚姻、生育信息完整、准确的;

(2)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,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;

(3)已采取绝育措施的。

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由持证人妥善保管,不得出借、转让或者涂改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丢失或者严重损坏的,须及时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办,并注销原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。

*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,仅供阅读参考。如有不适,建议立即就医,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、治疗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