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情况下,妊娠15周前,不可进行自我监护。对于孕15~28周的孕妇,每天测3次,每次1分钟是安全的。对于孕28周以后的孕妇,胎儿分化完全,可以加长监护的时间和次数。对于孕35周以后的高危孕妇(例如:合并妊高征、甲亢等的孕妇),应住院用胎心监护仪持续监护胎心,如有必要,可长时间(超过1小时)持续监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