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抗生素类药物:如四环素、链霉素、庆大霉素、新霉素等。四环素可抑制骨骼发育;链霉素、庆大霉素类药物可损害胎儿脑神经,导致先天性耳聋,还会损害肾功能;新霉素可导致胎儿骨骼发育异常、先天性白内障以及智力障碍等。
2、镇静催眠类药物:苯妥英钠、安宁等药物,可导致胎儿肢体、面部及脑等的发育异常。
3、激素类药物:如黄体酮、乙烯雌酚、雄激素、炔孕酮、炔雌醇、甲羟孕酮、甲基睾丸素、同化激素等对胎儿亦有致畸作用。
4、抗凝血药物:如双香豆素、肝素、阿司匹林等,可能导致胎儿头畸形,并可诱发胎儿出血性疾病。
5、酚噻嗪类精神药物:抗精神病药物应在医生指导下应用。
6、泻药:妊娠期禁用,以免发生反射性子宫收缩,从而引起流产。
7、甲状腺素和抗甲状腺药物:如他巴唑等,均有致畸作用,应在医生指导下应用。
8、抗癌类药物:如更生霉素、环磷酰胺、塞替派等,可导致无脑儿、脑积水、唇裂、输尿管缺损、四肢及眼部畸形等。
9、中成药:凡说明书上注有“孕妇忌用”或“孕妇慎用”的中成药皆不宜服用。中草药制剂成分复杂,作用机制多种多样,所以孕妇要慎服中成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