襁指婴儿的带子,褓指小儿的被子。本意是包婴儿的被、毯等现在以此借指未满周岁的婴儿。古代泛指10岁以下幼童。也说是背负小儿用的布兜和系带。旧说长一尺二雨至二尺,阔八寸左右。
在古代,一直到近代,也有一种婚姻被称为“襁褓婚”。又称“摇篮婚”,意为男女尚在襁褓中,即确定婚配。即使 日后因疾病造成终身残疾,也得成婚,不可变更。更为可悲的是女若亡,男可再娶;若男亡,该女长大后,要被迫抱木主牌拜堂,守一辈子活寡。
襁褓婚,也是一种**的幼儿婚姻,只是相约于婴儿襁褓期。又叫娃娃亲。这种婚姻曾在宗族社会中盛行,有相当的市场,甚至还有被树立典范加以颂扬的烈女(实为襁褓婚的牺牲品)。这种婚姻的结果,造成了许多无辜者不幸的生活悲剧。清代,不少宗族也制定了宗规对此加以禁止。